证券发行与承销串讲点题班第1讲讲义
第一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概述

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概述

1)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

1.狭义的就是指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活动的财务顾问。
 2
、广义的包括公司融资兼并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风险投资业务等。

 

2)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历史发展

1.1927年的《麦克法顿法》取消了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混)

2.1933年通过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要求银行在证券业务和存贷业务之间做选择,从法律上规定了分业经营。(分)

3.1999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并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时代。(混)

3)掌握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

(一)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

1. 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2.
分为哪两类?发行决定权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主导型的,即核准型;一类是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型。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是政府主导型。
    3.
演变程序:

1)行政审批制度:1998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1228: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21日实施。

42008814日,中国证监会审计通过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字2008121日施行,《暂行办法》废止;该《保荐办法》于2009414日由证监会修改(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614日施行。

520096月《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定价和发行承销两个关键环节

6201010月《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

1.有哪几种方式?(了解)分别是:(自办发行)、(有限量发售认购证)、(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方式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上网竞价发行)、(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或转存)、(上网定价发行)、(基金及法人配售)、(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十种。

2.哪几种为网上发行,哪几种为网下发行?(记住、多选)

有限量发行认购证方式、无限量认购申请表摇号中签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和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属于网下发行;

上网竞价方式和上网定价方式属于网上发行。(多选题)

(三)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

1.当前我国的发行定价制度? 2005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人,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这标志着着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

(四)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看第十章)

1.国债

2.金融债券

3.企业债券

 4.公司债券(指上市公司和发行b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采用审批制,上市交易采用核准制

5.证券公司债券

6.企业短期融资券

7.中期票据

8.资产支持证券

9.熊猫债券

10.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第二节 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第二节 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1)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

1.哪些业务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
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家保荐机构担任。证券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

3.“双保要求”: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2)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的条件(p16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保荐业务部门要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结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4.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

5.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6.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且经营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一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注意对净资本的要求:(p24)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需通过所任职的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13年以上保荐业务从业经历。
  2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协办人
  3、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4、最近3年未因不诚信等受中国证监会行政惩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6
、其他

 

3)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

1.目前,我国国债主要分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体区别?

 

记账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

特点

无纸化国债

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性债券

发行交易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

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承销团成员

分为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

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成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承销团成员数量限制

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甲类成员不超过20

原则上不超过40


    2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有效期? 3,期满后,成员资格依照办法再次审批。

3.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的特定条件?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或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可能出判断题)
   

4.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的特定条件?

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应当具备乙类成员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度记账式国债业务还应当位于25名以内

 

5.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人的特定条件?

 (1)承销团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2)营业网点在40以上


     6.
记账式国债承销成员的资格由谁审批?材料递交给谁?

记账式国债承销成员的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实施,并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意见。申请人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交财政部

7. 凭证式国债承销成员的资格由谁审批?材料递交给谁?

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实施,并征求银监会的意见。申请人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提交财政部和人民银行。

 
第三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三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1)     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投资银行部门应当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建立有关隔离制度,做到投资银行业务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证券研究、咨询等在人员、信息、账户、办公地点上严格分开,以防利益冲突。

 

(2)     熟悉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

  1.2008年12月1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强调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2.净资本: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3.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4.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
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
净资本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
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3)     了解股票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

分为12个月不参与证券承销和36个月不参与证券承销

 
第四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1)   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由谁监管?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

 

(2)   熟悉核准制的特点。

核准制的特点:(p26
1)选择和推荐企业上:由保荐人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从而增强了保荐机构的责任

2)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来选择,以适应企业按市场规律持续成长的需要

3)发行审核上:发行审核将逐步转向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发挥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

4)股票发行定价上:由主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 

 

(3)   掌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

(一)建立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1.
(双保要求)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必须要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来负责保荐工作。

(二)明确保荐期限

1.保荐期限分为哪两个阶段?尽职推荐阶段、持续督导阶段。

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其后为持续督导期间。

2.主板持续督导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2完整会计年度。

主板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1完整会计年度。

3.创业板持续督导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3完整会计年度。

创业板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2完整会计年度。

 

(三)保荐责任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企业发行上市前,要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和尽职调查,要在推荐文件中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的质量、发行人的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做出独立判断。

 

(四)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保荐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应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具体监管规定(了解)

 

(4)   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一)非现场检查 

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与承销业务有关的自查

证券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报告。
(二)现场检查

证券承销业务的合规性、正常性和安全性是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构、制度人员的检查

2.业务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