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财务会计基本概念及法规体系
(基础精讲班)
一、本章近年主要考点 资产的特征、相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计量属性、利得的内容。
第一节 会计的基本概念
了解内容 一、会计的定义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定制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之后逐步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
其中:基本准则居于统驭地位。 具体准则的制定应遵循基本准则。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节 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一、财务报告目标 (一)财务报告目标的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新) 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或者我国基本准则的最高层次,对财务会计的规范发展起着导向性作用。 两种观点:财务报告目标的受托责任观;财务报告目标的决策有用观。 (1)财务报告目标的受托责任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财务报告目标应以恰当方式有效反映受托者受托管理委托人财产责任的履行情况。财务报告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扮演着桥梁作用,核心是提示过去的财产经营业绩。 (2)财务报告目标的决策有用观则主要源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核心内容:财务报告应当向投资者等外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尤其是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信息,从而有助于使用者评价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需提供有助于未来决策的相关信息。 (二)我国:兼顾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是企业财务报告编制的首要出发点。
二、会计基础 企业:权责发生制 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为主;个别业务适用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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