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第一章 财政的概念与职能
第一节 财政的概念
一、财政产生的经济与政治条件 (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是财政产生的经济条件。原始社会末期,财政产生。 (二)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为财政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二、财政的一般特征 (一)财政分配的主体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包含几层含义: 1.国家是财政分配的前提。 2.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处于主动的、支配的地位。 3.财政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集中性分配。
(二)财政分配的对象 从财政分配的实际内容来考察,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即剩余产品的一部分。
(三)财政分配的目的 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这种需要属于社会公共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具有四个特征: 第一,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 第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不具有排他性;
第三,社会成员享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需付出代价或只需付出少量的费用;
第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来源只能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
社会公共需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保证执行国家职能的需要(典型的社会公共需要)。如国防、外交、普及教育等。 (2)准社会公共需要。如高等教育、医疗事业。 (3)大型公共设施。如邮政、民航、电力和城市公共设施等。
三、公共财政理论 (一)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公共产品的特征: 1.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2. 受益的非排他性。 3. 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4. 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二)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 市场失灵的五个主要表现: 1.公共产品缺失:请结合已讲的公共产品的特征来理解 2.外部效应 3.不完全竞争 4.收入分配不公 5.经济波动与失衡
四、财政概念的一般表述 不同社会形态下的财政共同具有的特征,即财政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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