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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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全国人大及常委 |
《**法》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条例》 |
地方法规 |
地方人大 |
《地方**条例》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部、委 |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
地方规章 |
地方人民政府 |
《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
效力
特别法大于一般法
新法大于旧法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矛盾问题 |
解决办法 |
法律之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行政法规之间 |
国务院 |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之间 |
制定机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 |
国务院提出意见 |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国务院 |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法人的代理人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特征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请律师
法定代理——家长为其子女代理,家人位精神病患者代理
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代理行为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的法律责任
有效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出现问题 |
注意事项 |
结果 |
否则 |
转托他人代理 |
征得被代理人同意 |
有效 |
代理人承担责任 |
无权代理 |
经过被代理人追认 |
有效 |
行为人承担责任 |
表见代理 |
善意第三人相信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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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方式授权 |
不做否认,视为同意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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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或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当行为 |
责任承担 |
委托书授权不明 |
被代理人、代理人连带责任 |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
代理人、第三人连带责任 |
第三人故意 |
第三人、行为人连带责任 |
违法代理 |
被代理人、代理人连带责任 |
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所有权的核心
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用别人的东西)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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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类别 |
地表、地上、地下分别 |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方式 |
出让(经营性质、招标、拍卖)划拨(严格限制) |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程序 |
登记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符合规定程序:
书面订立合同(时间不得超期)→申请变更登记→一并处分已有建筑
地役权
书面订立合同→合同成立获得地役权→自愿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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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设立 |
特殊情况 |
不动产 |
登记生效 |
订立合同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动产 |
交付生效 |
车船等物权的变化,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合同 |
最普遍最主要依据 |
侵权 |
施工现场的噪声,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施工现场设施倒塌(建设单位、使用单位) |
无因管理 |
强调:无因+有费用发生 |
不当得利 |
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利益 |
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质
专有性
地域性
期限性→
专利权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不续展 |
商标权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可续展,提前12个月 |
著作权 |
公民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单位作者—首次发表后50年 |
不续展 |
著作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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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著作权归属 |
例如 |
单位作品 |
单位集体创作 |
单位 |
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职务作品 |
单位中的个人 |
个人署名权,单位其他权利 |
如工程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 |
委托作品 |
受托人 |
无约定归受托人 |
设计院接受委托设计工程图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