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实务案例专项班第1讲讲义
案例专项班(一)

案例问题分析

        综合案例分析题综合性较强,但一般深度应在本书规定范围内,考核内容包括概念、原理、程序、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综合应用。每一道案例分析题至少综合了2个以上的重点知识点内容。其目的是检验考生能否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相关法规,解决建设工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题问题可以是论述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简答题、判断并改错题、图表表达题等。

        论述题。着重考核应考者分析组织资料能力、综合剖析的能力和表达能力,评价应考者的评述能力和理论水平。

  计算题。利用数学公式、图表和知识考点的内容,计算题目要求的数据或结果。

        综合分析题。根据知识点,考虑各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范围,采取模拟具有代表性的场景或业务活动来考核应考者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掌握程度。

  简答题。这类简答题相对比较困难,也是应考者容易失分的地方。取决于考生对题意的把握和分析,对所掌握知识的理解和灵活应用,对答题要点的组织、归纳、分析和文字表达等。

分析并改错题。考核应考者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政策、法规掌握的清晰程度,以及对题目模拟的具有代表性的场景或业务活动中涵盖内容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并进行准确明晰的修改,此部分不仅考察对考试用书的熟悉程度,还考察应考者是否具有实际工作经验。

图表表达题。

        这类问题一般出现在统计分析、进度网络、合同关系、组织结构关系、成本计算等题目中。

案例知识点分布

一、专业分布

1、路基工程

2、桥涵工程

3、隧道工程

4、轨道工程

5、站场工程

        主要从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进度、合同、招投标等方面进行考核。

        岩土、结构和安装工程三个专业。

1)铁路路基中的填筑、开挖、软基处理、基床铺筑等技术内容;

2)铁路桥涵中各种基础、高墩、制梁、架梁,特别是大跨度梁、大吨位梁的建造等方面的技术内容;

3)铁路隧道中钻爆、开挖、支护、出渣、通风、供电、供水、供风以及衬砌与防排水、地质预报与围岩监控等方面的技术内容;

4)铁路轨道工程的人工铺设、机械铺设以及无缝线路、无砟轨道施工等方面的技术内容。

真题解析案例题

()【背景资料】

A施工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中标一项新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因施工资源不足,将其中的一隧道工程(全长3480)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内部招标形式交由只具有土石方工程资质B企业施工,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中,建设单位在一次质量大检查中发现,该隧道已完成的工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A企业同意,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公司对质量缺陷进行了修复。A企业随即终止了与B企业的合同关系,B企业要求A企业支付其已完工程费用。

问题及答案解析:

问题1.A企业与B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什么关系?说明理由。

答:违法分包合同关系。

理由:(1)隧道属于主体工程,主体工程不能分包。

(2)《铁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确需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解析: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法分包工程:

(1)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企业的;

(2)重点控制工程或关键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他人的,但劳务作业除外;

(3)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将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4)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问题2.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办法》,A企业的行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答: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损失的,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背景资料】

ab两家施工企业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一铁路工程的投标,并签订了联合体协议。a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ab两家企业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ab两家企业分别就中标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责任。工程开工后,由于工期紧张,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给仅具有劳务承包资质c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将全部工程交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d企业组织施工;

b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并同意d企业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以b企业名义对外接洽,包括对外签订各类购货合同。工程结算时,一供货商因d企业拖欠货款将b企业诉至法院。b企认为自己不应成为被诉主体。

问题及答案:

问题:1.指出发包方和ab两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的违规之处。(共4分)

答:发包方与两个承包企业未按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签订一个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合同,而是与ab两家企业分别签订两个合同。

问题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答:1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3分)。

理由是: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c企业组织施工(3分)。

2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行为(3分)。

理由是:b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而是将全部工程交由d企业施工,只收取管理费(3分)。

解析: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转包行为:

(1)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

(2)未在施工现场派驻人员及配套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问题3.d企业的供货商是否可以起诉b企业?供货商是否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为什么?

答:供货商可以起诉b企业,也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2分)。因为b企业应是承包合同主体,d企业是以b企业名义从事工程施工活动(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