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材的采收

第三节 药材的采收
  
  一、采收与药材质量、产量的关系
  药材质量的好坏与其所含有效成分的多少密切相关。有效物质含量的高低除取决于药用植物种类、种质、药用部位、产地、栽培外,药材的采收年限、季节、时间、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产量和收获率。中药材的适时采收是生产优质药材的重要环节。
  
  二、药材的适宜采收期
  确定药材的适宜采收期应建立在对该药材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其中主要是要把有效成分的积累动态与药用部分的单位面积产量变化结合起来考虑,以药材质量的最优化和产量的最大化为原则,确定其最适宜的采收期。适宜采收期的确定,一般有下列情况。
  1.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基本一致时,共同的高峰期
  2.有效成分含量有显著高峰期。而此高峰期前后药用部分产量变化不显著者,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是其最适宜采收期
  3.有效成分含量无显著变化,药材产量的高峰期应是其最适宜采收期
  4.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不一致时,单位面积有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期即为适宜采收期 
  5.有多种因素影响质量的中药材,其适宜采收期的确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研究工作,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使之有可能得到更确切的判定
  6.含有毒成分的药材,应以药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毒性成分含量最低时采集为宜。
  
  三、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
  药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种子等不同部位在不同生长期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和含量是不同的,故采收时间应根据中药的品种和入药部位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植物药类
  1.根及根茎类 一般在秋、冬季节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此时根或根茎中贮藏的营养物质最为丰富,通常含有效成分和产量均比较高。有些药用植物枯萎期较早,如半夏、太子参、延胡索等,则应提前在其植株枯萎前采收。
  2.茎木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此时通常有效物质积累较多。
  3.皮类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皮部和木部容易剥离,伤口较易愈合。少数皮类药材在秋冬两季采收,如苦楝皮此时有效成分含量较高。肉桂则在春季和秋季各采一次。
  4.叶类 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叶片繁茂、颜色青绿、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此时往往有效成分含量和产量均高。
  5.花类 多在含苞待放时采收,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红花、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番红花等。对花期较长、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应分批采摘,以保证质量。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开放过久几近衰败的花朵,不仅影响药材的颜色、气味,而且有效成分的含量也会显著减少
  6.果实种子类 多在自然成熟或将近成熟时采收。少数采收幼果,如枳实、青皮等。种子类药材需在果实成熟时采收。
  7.全草类 多在植株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如穿心莲、淡竹叶等;有的在花盛开时采收,如青蒿、荆芥、香薷等。而茵陈有两个采收期,春季采收的药材习称“绵茵陈”,秋季采收的药材习称“花茵陈”。
  8.藻、菌、地衣类 药用部位不同,采收时间不一。
  (二)动物药类
  昆虫类 入药部分含虫卵的,应在虫卵孵化前采收,如桑螵蛸应在深秋至次年3月中旬前采收,过时卵已孵化,降低质量。以成虫入药的,均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有翅昆虫,宜在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因此时不易起飞,如斑蝥等。
  (三)矿物药类
  全年均可采收,大多结合开矿采掘。
  
  四、采收中的注意事项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 为了保证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坚持:①按需采药:防止过量采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的破坏。采收时采大留小,采密留稀,分期采集,合理轮采,只用地上部分的要注意留根,以利资源的再生。②轮采、野生抚育和封育:为保护中药的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在中药材资源的天然生长地,因地制宜地实行野生抚育、轮采、采育结合,封山育药,以利生物的繁衍,保持物种种源与资源更新,中药材野生抚育将野生药材采集与家种药材栽培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