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第一节 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前,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的是利润表法,是从收入与费用的角度来考虑所得税的。(了解即可)
  产生背景:国际会计发展趋势——以资产负债观取代收入费用观。(了解即可)
  ●债务法——典型的体现是,当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应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进行调整。
  注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计算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第二步:确认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比较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判断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步骤);
  第三步:做分录,倒挤所得税费用。
  【例题1·判断题】在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答疑编号16915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

  二、资产的计税基础
  (一)概述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或者)=取得成本-以前期间已累计税前扣除的金额(不考虑特殊情况)

  【例题2·计算题】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20万元,假设会计折旧年限为4年,税法折旧年限为3年,不考虑净残值,会计与税法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则会计上每年计提30万元的折旧,税法上每年计提40万元的折旧。如何确定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如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答疑编号16915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
  第一年年末:账面价值=120-会计累计折旧30=90万元
  第一年年末:计税基础=80万元
  (或者)=120-40=80(万元)
  账面价值90万元>计税基础8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理解为,本期少交了税,将来需要多交税。
  解释:假设会计利润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应纳税所得额=100-10=90(万元)。应交所得税=90×25%=2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一般是倒挤,本例比较简单,所以也可以直接用100万×25%计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万×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万×25%
  【拓展】将上例改为会计折旧年限3年,税法折旧年限4年,其他资本不变。则第一年年末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以理解为,本期多交了税,将来少交税(可抵扣)。
  第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0=110(万元)
  应交所得税=110×25%=2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