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本章考情分析

第一章内容比较简单,都很基础,涉及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是学习其它各章的理论基础。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2.5-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型

2008

2009年(旧)

2009年(新)

2010

单选题

11

33

22

11

多选题

11

 

11.5

11.5

合计

22

44(1判断题)

33.5

22.5

 

本章2011年教材变化不大,作了局部的调整。

本章要点:
  法律规范;法律渊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代理权;代理权滥用的情形;无权代理;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特殊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仲裁裁决。

重点内容: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

 

第一节  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的特征

1.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4.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的这四个特征,只需要我们理解记忆,就清楚法律是什么,具有什么职能了。

二、法律规范 【对法规条文的理解有帮助】

(一)法律规范是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后果的准则,实质上是具体条文的统称。

(二)要了解法律规范的分类,要知道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行为   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是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在授权性规范中有大量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是内容已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绝大多数法律规范属于此种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是规范没有具体的行为模式或具体的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

委任性规范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准用性规范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如: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由假定(或称条件)、模式和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即规范适用的条件、行为规则和承担法律后果。

三、法律渊源和法系【考点】

法律形式

制定机关及效力

举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仅次于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低于宪法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一些授权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就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规。

地方政府法规

部门规章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察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旨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关于审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际条约

国家缔结的协议 具有法律效力

如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典型真题

2004年真题·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二)法系

法系,是指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体系的分类标准。按照是否将判例作为法律的渊源之一,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