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解析班第1讲讲义
考点解析班(一)

201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重要考点1:工程造价

含义1:固定资产投资。
含义2: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有加价的工程价格
估算、概算、预算
重要考点2: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动态投资除包括静态投资,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涨价预备费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只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流动资产投资。
重要考点3: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
1.全寿命期造价管理(从构思到报废)
2.全过程造价管理(从构思到竣工验收)
3.全要素造价管理(管造价不能只管钱)
4.全方位造价管理(大家一起管造价)
重要考点4: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工程策划阶段,经批准的投资估算,作为拟建项目策划决策的控制造价
2.工程设计阶段,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作为拟建工程项目造价的最高限额。
重要考点5: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在投资决策完成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重要考点6:造价师注册有关时间的重要数字
1.1年内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3.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5.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
重要考点7:注册造价师(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重要考点8: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加继续教育。
企业独立,签名参保
重要考点9: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
修课
各为60学时。
造价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重要考点10:资质等级标准(19个数字)


条件

甲级

乙级

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年

造价师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

60%

造价师出资额不低于总额的

60%

60%

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5年

10年

专职专业人员

20人

12人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6人

8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10人

6人

企业注册资本

100万元

50万元

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万元

50万元

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m2

10m2

业务承接

5000万元以下

重要考点11:分支机构与跨省承接业务

设立分支机构的(跨省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0日内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分支机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重要考点12:工程新闻记录(ENR)造价指标
构件钢材、波特兰水泥、木材和普通劳动力4种个体指数组成。
ENR共编制两种造价指数,一是建筑造价指数,一是房屋造价指数。
这两个指数在计算方法上基本相同,区别仅体现在计算总指数中的劳动力要素不同。
ENR指数资料来源于20个美国城市2个加拿大城市
ENR在每个星期四计算并发布最近的造价指数。
重要考点13:通用的合同文本
JCT是英国的主要合同体系之一,主要通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AIA系列合同条件的核心是“通用条件”;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时,只需选用不同的“协议书格式”与“通用条件”结合;A系列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B系列是发包人与建筑师之间的合同。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重要考点1:要约与承诺
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为新要约。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重要考点2: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重要考点3: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重要考点4: 效力待定合同
1个月内予以追认
重要考点5: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重要考点6: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重要考点7: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重要考点8:标的物的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5年
重要考点9:违约责任
违约金(可以调整);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重要考点10:价格法
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第二节 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重要考点1: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重要考点2: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重要考点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重要考点4:工程质量保修与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防水、防渗,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重要考点5: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重要考点6: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检查权力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第三节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重要考点1:重要数字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重要考点2:中标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考点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如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重要考点4:投标的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
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
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重要考点5:中标与签约

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排序。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